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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金融办领导来本钢调研债转股相关工作


图为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刘波一行来本钢集团调研债转股相关工作。


  6日,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刘波一行来本钢集团调研债转股相关工作。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赵宏、银行保险处处长杨欣璐一同调研。本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继壮,总会计师曹爱民参加调研。
  本钢集团作为辽宁省属最大的国有企业,是国务院确定的512家重点支持企业和120家大型企业试点单位之一。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启动了债转股相关工作。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9月21日,本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签订了200亿元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本钢集团是中国工商银行在东北三省第一家签订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的企业。本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一大重要合作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企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决策部署。
  陈继壮在调研座谈时说,在辽宁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本钢集团市场化债转股迅速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希望省政府金融办公室能继续从维护企业利益出发,帮助本钢集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推动债转股进程,确保本钢集团做强做优做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刘波在了解本钢集团债转股相关情况后表示,加快推进企业债转股对于缓解企业债务压力,降低企业杠杆率,减轻经济运行中的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省政府金融办公室将进一步跟踪、协调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帮助本钢集团加快推进债转股工作,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争取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
  本钢集团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201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