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惠及本钢
本钢集团今年首次直购电交易成功
当日总成交电量16.19亿千瓦时,直接减少外购电费支出2004万元
  近日,本钢集团通过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与华能、华电、国电投、华润电力、绥中电厂等发电企业集团,成功进行直购电交易16.19亿千瓦时,为企业直接减少外购电费支出2004万元,这是本钢集团今年进行的首次直购电交易。
  2015年3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售电侧改革,打破垄断,降低电力成本,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体制改革,这为电力用户大幅节省电费开支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大用户直购电是电力市场化交易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种特殊的购电形式,主要指发电企业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交易的形式协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将直接交易的电量由发电企业输配到终端购电大用户。
  本钢集团作为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用电大户,为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于2015年开展直购电资格认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本钢集团进行直购电交易1.8亿千瓦时,降低电费支出2340万元。
  此后,本钢集团按照省工信委下发的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用电性质、能耗水平、环保状况、自发自用电量政府性基金缴纳情况等企业直购电资格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直购电资格认证工作力度,经过多方工作和努力,取得了大幅进展。本钢集团具备直购电资格的单元由2016年的矿业公司、辽煤化公司,增加到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北营铸管、丹东不锈钢、恒通公司、冶金渣矿渣微粉公司等10个独立购电单元,合计直购电资格电量大幅提升,达31亿千瓦时。据悉,2017年,本钢集团通过双边交易、跨省交易、月度交易三种方式,与发电企业成功进行直购电交易总计30.33亿千瓦时,降低电费支出1.3亿元。
  目前,我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已经出台,明确规定针对电力用户直购电合同电量实行±5%偏差考核。为了规避和减少合同电量偏差考核,科学合理利用交易规则,本钢集团今年首次与本钢参股的辽宁辽能配售电公司合作,采用通过辽能配售电公司无偿为本钢代理的售电公司模式进行直购电申购。
  今年我省直购电第一次双边交易于13日9时开始。当天,在本钢集团能源环保部的统一组织下,辽能配售电公司、矿业公司、北营公司、辽煤化公司、丹东不锈钢公司、恒通公司、冶金渣矿渣微粉公司等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通过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平台,直接与华能、华电、国电投、华润电力及绥中电厂等发电企业集团进行直购电交易。截至当日15时,成功进行直购电交易16.19亿千瓦时,其中包括0.7亿千瓦时的低价新能源风电电量。
  据悉,本钢集团今年将陆续通过跨省跨区、双边协商、双边挂牌、集中竞价、月度竞价等多种交易形式参与直购电交易,减少外购电费支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2018-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