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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党委各巡察组全面反馈第五轮巡察情况
  4月26日至28日,本钢集团党委第五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别向板材特钢厂、板材计控中心、北营公运公司、矿业设备修造厂、北钢辽煤化公司全面反馈了巡察情况。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出席了反馈会议,传达了本钢集团党委常委会精神,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本钢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12月25日,本钢集团党委组织开展了第五轮巡察工作,成立五个巡察组,分别对板材特钢厂、板材计控中心、北营公运公司、矿业设备修造厂、北钢辽煤化公司5家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29日,各巡察组分别向本钢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工作汇报;4月25日,本钢集团党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第五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本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维对第五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巡察反馈的情况,本钢集团党委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巡察期间均发现了一些问题。
  板材特钢厂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彻底;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经党委会讨论研究;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基层党组织建设逐级弱化,“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格,基层党建力量薄弱,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党建工作经费、工会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两个责任”有缺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主体责任有缺失;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质量意识不强,产品成材率偏低;文明生产、人资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板材计控中心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工作总体谋划不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基础工作不均衡、不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不扎实,干部管理工作基础不牢,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党费管理、组织发展和党性教育不到位。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监督检查有欠缺,落实薪酬管理制度不到位,履行民主管理程序不规范。对企业发展统筹谋划、系统推动不够有力,围绕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不彻底,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机构整合效果不够明显,制度管理规范化水平不高,履行集团计量管理职能规划性不强,费用核销单据不规范。
  北营公运公司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主动性、实效性不强,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内系列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党委议事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肃,党员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不力,干部管理工作有欠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力传导逐级递减,落实上级纪律处分决定不坚决、不到位。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保岗服务质量不高,燃油及备件、辅料管理不规范,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常态化防疫工作有所松懈,厉行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工作措施执行不到位。
  矿业设备修造厂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政治核心地位不突出,党委决策程序和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委班子成员践行能力和表率作用发挥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标准低,领导班子深入基层不经常,会风不严肃,选人用人满意度不高。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没有建立完备的党建制度体系,基层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水平不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不到位,党建基础薄弱,薪酬激励作用发挥不明显。企业制度体系不健全,文件管理不规范;物资管理比较粗放,没有建立闭环的管理流程,存在流失风险和存货积压;围绕主责主业发挥技术和设备优势不够有力;安全管理有漏洞,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巡察期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北钢辽煤化公司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治站位不高,落实集团公司决策部署不坚决;党委引领企业发展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依然存在。党内基本工作制度执行不规范,选人用人的导向不清,不考虑人岗相适,内部优化措施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而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部分干部规矩意识不强、底线思维不牢,没有把廉洁自律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企业生产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理念缺失,规章制度选择性执行;安全、环保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外业务管理粗放;奖金分配制度不规范。疫情防控和杜绝餐饮浪费工作仍需加强。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本钢集团纪委核查处理。
  本钢集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切实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要健全完善整改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再监督、再反馈、再整改”,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对账销号。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