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个性化问题解读
——“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本报在本钢集团“四定”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指导意见中,就高技能岗位、技术岗位、业务岗位的设置及聘任工作进行了解读,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因实际情况不同,岗位设置和所聘任人数的不同,或多或少存在着特殊情况。就特殊情况如何操作,记者采访了“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各职群有高职级岗位空缺、低职级岗位超编的现象,对此,是否可以窜用?
答:在各单位总编制定员范围内,管理、技术、业务职群本职群内,高职级岗位空余的定员,可以转由低职级使用,各职群之间不可相互窜用定员人数。操作职群高技能操作岗位(技能专家、首席操作、高级操作)参照执行。
问:有的单位在业务、技术岗位存在着个别职级超定员配置问题,如何解释?
答:按定员总数不突破,因为原科级管理人员转聘到现岗位,引起超定员配置在业务、技术职群中主任师和专业师职级的,可以按目前超出职级定员80%的人数予以暂时超编测算“聘任控制定员”及组织人员聘任上岗,另外20%的超员人数必须向下一职级或其他职群聘任。
本次聘任后,本钢集团对各单位的超员职级(岗级)按只减不增原则控制上岗人数。2020年底前,各单位必须将此类超编人员全部消化完毕。
问:借出(试用期)人员是否参加借出单位竞聘?
答:对已试用(招标公司招聘人员等)或借调人员(国贸公司借用厂矿技术服务组人员、集团部门借用人员等),属于本钢集团批准的行为,可不参加借出单位相关岗位竞聘,核增借出单位临时性编制,待试用或借调状态终结时,编制予以收回。如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试用单位或借入单位确认,也可参加借出单位相关岗位竞聘。对已参加招聘尚未试用的人员,原则上参加本单位相关岗位竞聘。
问:上半年已经开展岗位设置和聘任的单位是否还需重新组织开展?原来本钢集团技术津贴、技能津贴获得者,科级干部转到业务和技术岗位的人员怎么参加岗位竞聘?
答:“四定”工作开展以来,已按规定程序完成管理岗位选聘或竞聘的单位,实际聘任人数在本钢集团下达的定员人数范围内(包括各职级定员),而且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原则上可不再重新组织开展聘任上岗工作。有特殊工作需要的,也可重新组织开展聘任上岗工作。
为了稳妥解决“取消技术津贴、技能津贴后与相关岗位的衔接”“部分原科级干部平转业务岗、技术岗”等问题,本次业务岗位(主任业务师、专业业务师、责任业务师)、技术岗位(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责任工程师)和高技能操作岗位(技能专家、首席操作、高级操作)一律实行竞聘择优上岗。
问:此次各职群聘任中个别单位员工存在着任职资格低的问题,怎么处理?
答:本钢集团四大职群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原则上保持统一,对个别单位由于员工队伍的任职资格较低,按指导意见规定的资格条件无法完成聘任工作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本钢集团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该单位的年龄、学历或职称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本钢集团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基础上下降一个层次。随着员工队伍素质提升,待一个聘期后,将逐渐提高任职资格条件,最终达到全集团各职群统一。
问:具备破格聘用条件的职工是否可直接参加竞聘?
答:破格任用的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后,经批准后方可参加选聘或竞聘。“四定”第一阶段聘任到管理、技术、业务岗位人员,本次聘任到相同职级及以下岗位的,可不受相应职级任职资格条件限制,聘任到高于原职级岗位的,应按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聘任。
问:操作岗位人员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参加跨职群聘任?
答:操作岗位人员聘任到管理、业务或技术岗位,只有同时满足在相应职群岗位编制范围内、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和公开竞聘择优选拔的条件时,才可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聘任到其他职群岗位。
问:原车间操作岗位上的安全员在此次聘任中被归为业务岗位,有的不具备任职资格怎么办?
答:安全员聘用资格按《本钢集团作业区安全员管理办法》执行。
问:部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录用人数的,如何操作?
答:鉴于本次业务、技术和高技能操作岗位人员采取竞聘方式确定,对实际报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数少于编制人数的岗位,原则上也要采取竞聘方式产生,但对个别不能空缺人员的岗位,且在单位公开竞聘岗位后实际报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数少于编制人数或聘任人数的,只要在本单位职代会或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通过的《竞聘方案》中加以明确,就可以由各单位决定采用选聘或竞聘方式确定人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因实际情况不同,岗位设置和所聘任人数的不同,或多或少存在着特殊情况。就特殊情况如何操作,记者采访了“四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问:各职群有高职级岗位空缺、低职级岗位超编的现象,对此,是否可以窜用?
答:在各单位总编制定员范围内,管理、技术、业务职群本职群内,高职级岗位空余的定员,可以转由低职级使用,各职群之间不可相互窜用定员人数。操作职群高技能操作岗位(技能专家、首席操作、高级操作)参照执行。
问:有的单位在业务、技术岗位存在着个别职级超定员配置问题,如何解释?
答:按定员总数不突破,因为原科级管理人员转聘到现岗位,引起超定员配置在业务、技术职群中主任师和专业师职级的,可以按目前超出职级定员80%的人数予以暂时超编测算“聘任控制定员”及组织人员聘任上岗,另外20%的超员人数必须向下一职级或其他职群聘任。
本次聘任后,本钢集团对各单位的超员职级(岗级)按只减不增原则控制上岗人数。2020年底前,各单位必须将此类超编人员全部消化完毕。
问:借出(试用期)人员是否参加借出单位竞聘?
答:对已试用(招标公司招聘人员等)或借调人员(国贸公司借用厂矿技术服务组人员、集团部门借用人员等),属于本钢集团批准的行为,可不参加借出单位相关岗位竞聘,核增借出单位临时性编制,待试用或借调状态终结时,编制予以收回。如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试用单位或借入单位确认,也可参加借出单位相关岗位竞聘。对已参加招聘尚未试用的人员,原则上参加本单位相关岗位竞聘。
问:上半年已经开展岗位设置和聘任的单位是否还需重新组织开展?原来本钢集团技术津贴、技能津贴获得者,科级干部转到业务和技术岗位的人员怎么参加岗位竞聘?
答:“四定”工作开展以来,已按规定程序完成管理岗位选聘或竞聘的单位,实际聘任人数在本钢集团下达的定员人数范围内(包括各职级定员),而且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原则上可不再重新组织开展聘任上岗工作。有特殊工作需要的,也可重新组织开展聘任上岗工作。
为了稳妥解决“取消技术津贴、技能津贴后与相关岗位的衔接”“部分原科级干部平转业务岗、技术岗”等问题,本次业务岗位(主任业务师、专业业务师、责任业务师)、技术岗位(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责任工程师)和高技能操作岗位(技能专家、首席操作、高级操作)一律实行竞聘择优上岗。
问:此次各职群聘任中个别单位员工存在着任职资格低的问题,怎么处理?
答:本钢集团四大职群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原则上保持统一,对个别单位由于员工队伍的任职资格较低,按指导意见规定的资格条件无法完成聘任工作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本钢集团批准后,可适当放宽该单位的年龄、学历或职称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本钢集团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基础上下降一个层次。随着员工队伍素质提升,待一个聘期后,将逐渐提高任职资格条件,最终达到全集团各职群统一。
问:具备破格聘用条件的职工是否可直接参加竞聘?
答:破格任用的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认后,经批准后方可参加选聘或竞聘。“四定”第一阶段聘任到管理、技术、业务岗位人员,本次聘任到相同职级及以下岗位的,可不受相应职级任职资格条件限制,聘任到高于原职级岗位的,应按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聘任。
问:操作岗位人员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参加跨职群聘任?
答:操作岗位人员聘任到管理、业务或技术岗位,只有同时满足在相应职群岗位编制范围内、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和公开竞聘择优选拔的条件时,才可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聘任到其他职群岗位。
问:原车间操作岗位上的安全员在此次聘任中被归为业务岗位,有的不具备任职资格怎么办?
答:安全员聘用资格按《本钢集团作业区安全员管理办法》执行。
问:部分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拟录用人数的,如何操作?
答:鉴于本次业务、技术和高技能操作岗位人员采取竞聘方式确定,对实际报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数少于编制人数的岗位,原则上也要采取竞聘方式产生,但对个别不能空缺人员的岗位,且在单位公开竞聘岗位后实际报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数少于编制人数或聘任人数的,只要在本单位职代会或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通过的《竞聘方案》中加以明确,就可以由各单位决定采用选聘或竞聘方式确定人选。
2018-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