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炼钢电炉、板坯连铸机等冶金设备进口不再免税!
近日,财政部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三份目录进行了调整。《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小编发现,包括薄板连铸连轧成套设备,大型制氧机、大型高炉风机、余热回收装置等列入了《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7年修订)》中;而炼钢电炉(所有规格)、各钢种的方坯、圆坯、板坯、异型坯连铸机、板坯连铸机等16种冶金设备都被列入了《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7年修订)》中。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中国冶金报社
2018-01-10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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