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钢企启动应急限停产,3家钢企烧结机要全停!
8日晚间,唐山市政府发布通知,因12月9日—31日,唐山市将经历3轮不同程度的污染过程,根据要求,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8年12月9日12时至12月31日24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如需延长应急响应,另行通知)。
钢铁行业中,绩效评价为A类且厂址位于城市建成区外(包括县区)的烧结机停产30%,位于城市建成区内(包括县区)的烧结机停产40%;评价为B类的,烧结机停产50%;评价为C类的,烧结机停产60%;评价为D类的,烧结机全停。各企业于12月9日10时前将预警期间烧结机生产计划报属地政府和市环保指挥中心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此外,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钢铁、焦化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同时,通知还要求,《唐山市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方案》要求的减排措施程度不同的,按其中最严格的减排要求执行。各地要严格按照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具体管控措施。
中国冶金报社
2018-12-10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