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集团工会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
审议《本钢集团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管理办法(试行)》
  21日,本钢集团工会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审议《本钢集团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管理办法(试行)》,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忠民参加会议并讲话。
  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本钢集团各项考核工作落实到位,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将管理、监督、执纪、处罚等各环节规章制度有机统一,进一步明确和清晰“问责追责”的定性及处分标准,本钢集团经过部门协商、班子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本钢集团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让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此《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意义,第一阶段本钢集团工会通过代表团长联席会的形式进行民主审议,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并总体布置审议程序和要求,第二阶段通过基层宣贯和讨论审议,汇总意见上报集团工会,第三阶段通过集团代表团长联席会复会和审议,最后通过《管理办法(试行)》。
  此次代表团长联席会,简要介绍了《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的背景,法律、法规、制度依据。按照部门协商、班子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本钢集团党委两次在常委会上讨论。期间,充分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并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子公司所属单位和主要业务单元,在全集团范围内征求意见。同时,基层单位共提出建设性意见20余条,经起草小组与归口管理部门沟通,部分意见得到采纳,其余均予逐一进行解答和回复。
  会议解读了《管理办法(试行)》总体架构与内容。本《管理办法(试行)》共分8章、71条、总篇幅25000余字,内容涵盖生产安全、设备运行、质量,以及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责任事故的主要风险点。该《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有责必纠、依规处罚”的基本原则,聚焦领导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问责对象主要是本钢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此《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遵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加以从严和细化,凡是因工作失职、失误等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一律问责。
  赵忠民代表本钢集团党委作动员讲话。他说,2018年是本钢集团改革年,《管理办法(试行)》必须走民主渠道统一思想,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这项制度的重要性,理解这项制度的目的、意义;通过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在集思广益中,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则建设;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在全集团范围内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对问题责任的跟踪;通过从严追责问责,维护企业利益,建立健全各管理环节制度及责任体系,促进本钢集团科学发展。
  本钢集团工会要求与会人员会后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宣贯和讨论审议,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议,并连同讨论审议过程中职工代表普遍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通过OA上报本钢集团工会。
  本钢集团工会、运营改善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集团各子公司工会及所属单位工会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8-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