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党委首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
经本钢集团党委批准,本钢集团党委首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首轮将对板材储运中心、板材检化验中心、修建(维检)公司、冶金渣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11月14日,本钢集团党委首轮巡察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本钢集团纪委书记陈铁在会上代表本钢集团党委作动员讲话。15日,本钢集团党委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被巡察单位,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议。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本钢集团党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五个持续”要求,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有关规定,本钢集团党委巡察组首轮巡察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一个月,时间从现在起至2018年12月中旬。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通过被巡察单位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尤其是对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任人唯亲、跑官要官、“带病提拔”、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损害企业利益,“吃里扒外”的问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办事不公、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处理。
本钢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板材公司检化验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47823675,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1@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板材公司储运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47826097,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2@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本钢修建(维检)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47822504,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3@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本钢冶金渣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47825896,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4@163.com。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本钢集团党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五个持续”要求,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有关规定,本钢集团党委巡察组首轮巡察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一个月,时间从现在起至2018年12月中旬。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通过被巡察单位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尤其是对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任人唯亲、跑官要官、“带病提拔”、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存在的损害企业利益,“吃里扒外”的问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办事不公、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等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处理。
本钢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板材公司检化验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47823675,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1@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板材公司储运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47826097,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2@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本钢修建(维检)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47822504,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3@163.com。
本钢集团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是本钢冶金渣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47825896,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6:30;电子邮箱:bgxc20184@163.com。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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