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策利好转化为企业效益
国贸公司成为首批企业财务公司参与海关税收担保改革试点单位
日前,通过对国贸公司及财务公司的资信状况和通关质量的综合评估,海关总署批准国贸公司成为全国首批、大连海关首家由企业财务公司参与税收担保改革,并开展汇总缴税业务的试点单位,从而取代传统的保证金和银行保函担保模式。同时,叠加海关汇总征税模式红利,是发挥本钢集团产融结合优势的成功典范。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创新工作》的要求,此次海关总署首开先例,批准本钢集团和中石油集团参与税收担保改革试点,由各自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提供海关税收担保,可享受“先放后税、汇总征缴、属地备案、全国通关”等政策便利,能够大幅缩短企业进口货物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既不占用企业外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和产生额外财务费用,又可实现长达35天的缓税期,有效缩减企业资金压力,降低经营成本。
据国贸公司进口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往的缴税模式下,本钢集团进口每一票货物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分别向海关缴纳税款。本钢进口业务量多、缴纳金额额度大,传统的缴纳税款方式占用企业流动资金比重大、通关手续繁杂。在本次海关税收担保改革试点工作中,本钢集团所属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向本钢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担保额度,为通关业务提供担保,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突破。具体而言,本钢以前每进口一批货物,需要先申报审核、缴纳关税之后,海关再予以查验放行。而在新的模式下,由本钢财务公司向海关提供保函,企业可先行申报和办理提货手续,只需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纳税款的汇总支付即可。当企业每月以汇总征税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税款总金额在担保可用额度内时,企业每月结算并统一向海关支付税款,企业不仅对纳税时间有了一定自主权,方便资金的计划统筹,而且通关时间还能得到大幅缩短,减少人力和财力支出,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和通关成本。
据悉,仅核算2018年进口大宗原燃材料税款保证金一项,本钢集团每年可减少近2亿元税款保证金缴存,可为企业节约财务费用千万余元。
目前,国贸公司和财务公司正在履行保函审批手续,与大连海关细化通关申报和缴税流程。下一步,国贸公司将结合国家海关税收征管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推动本钢集团进出口业务管理流程的优化和创新,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挖掘企业内部优势资源,将政策利好转化为企业效益,为本钢集团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创新工作》的要求,此次海关总署首开先例,批准本钢集团和中石油集团参与税收担保改革试点,由各自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提供海关税收担保,可享受“先放后税、汇总征缴、属地备案、全国通关”等政策便利,能够大幅缩短企业进口货物通关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既不占用企业外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和产生额外财务费用,又可实现长达35天的缓税期,有效缩减企业资金压力,降低经营成本。
据国贸公司进口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往的缴税模式下,本钢集团进口每一票货物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分别向海关缴纳税款。本钢进口业务量多、缴纳金额额度大,传统的缴纳税款方式占用企业流动资金比重大、通关手续繁杂。在本次海关税收担保改革试点工作中,本钢集团所属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可向本钢集团财务公司申请担保额度,为通关业务提供担保,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突破。具体而言,本钢以前每进口一批货物,需要先申报审核、缴纳关税之后,海关再予以查验放行。而在新的模式下,由本钢财务公司向海关提供保函,企业可先行申报和办理提货手续,只需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缴纳税款的汇总支付即可。当企业每月以汇总征税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税款总金额在担保可用额度内时,企业每月结算并统一向海关支付税款,企业不仅对纳税时间有了一定自主权,方便资金的计划统筹,而且通关时间还能得到大幅缩短,减少人力和财力支出,大幅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和通关成本。
据悉,仅核算2018年进口大宗原燃材料税款保证金一项,本钢集团每年可减少近2亿元税款保证金缴存,可为企业节约财务费用千万余元。
目前,国贸公司和财务公司正在履行保函审批手续,与大连海关细化通关申报和缴税流程。下一步,国贸公司将结合国家海关税收征管方面的改革,进一步推动本钢集团进出口业务管理流程的优化和创新,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挖掘企业内部优势资源,将政策利好转化为企业效益,为本钢集团高质量发展持续助力。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