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新闻
从严从实问责追责 强化干部责任担当
  5月31日,本钢集团通过了《本钢集团领导干部问责追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深入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圆满完成“四定”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本钢集团管理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此《办法》让领导干部的职责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是本钢集团对领导干部从严从实问责追责,强化干部责任担当的行动“法典”。
  此《办法》是本钢集团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贯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原则的具体表现,充分体现在法规、制度的框架下,在司法处置之外,通过加大制度监督与处置力度,填补制度与法律的“空白”地带,切实解决如何执纪问责、求真碰硬的问题;解决生产经营中“领导干部责任与企业利益”有机衔接的问题;此《办法》的实施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恪尽职守,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对于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从严从实问责追责,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必须在把握此《办法》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当前,本钢集团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明责知责;提高干部管理效率,履责尽责,对推进本钢集团快速发展尤为重要。学习、宣贯此《办法》,要让大家明确这是首个对涵盖本钢集团生产、安全、经营、管理等所有领域加以规范问责,具有法规性质的管理制度文件,明确其问责追责对象是谁?如何担当好责任?并通过传导责任压力,进而更加有效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项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
  从严从实问责追责,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必须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上下功夫。各单位、部门要将问责追责工作在全集团各个层面,面向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加以细化落实,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在贯彻落实此《办法》过程中,要将管理、监督、执纪、处罚等各环节规章制度有机统一,严防制度“上墙”,流于形式,确保制度“落地”,严格执行。要积极探索问责工作制度程序化和规范化运行机制,要正确处理好问责与纪律、法律的关系,防止以问责代替纪律和法律追究。
  从严从实问责追责,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必须在敢于较真碰硬上下功夫。本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继壮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表达“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在制度建设上要敢于碰硬,以及干部能上能下”的思想。我们在推行这一制度中就要敢于表达这种态度,决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当“和事佬”。要根据干部问责工作制度设定的具体奖惩标准,对应其管辖范围内应该承担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予以相应处理,努力提高问责实效和问责质量。要针对问责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督办、合理分析、科学指导,使这一制度扎扎实实得到有效执行。
  相信,随着强化干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出台,随着本钢集团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全面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将进一步改进,执行力将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氛围将更加浓厚,从而有效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018-06-06